结算业务

一、代发工资业务

定义: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单位员工的工资等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多次划转到员工在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活期存折)账户。

业务特点:批量处理,入账及时,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提高企业规范性,单位可以在我行网点柜台现场办理或网银办理代发业务。

柜面申办流程:

1.委托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代发工资相关代理协议。

2.委托单位应该按照现行银行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职工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代发清单等资料,开户银行办理批量开户手续。

3.委托单位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代发工资资金足额划转到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按照委托协议约定及委托单位提供的代发清单按时将应发金额足额转入每位职工的结算账户。

 

二、支票业务

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   

1.无起点金额的限制。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种类划分:

1.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且不能背书转让。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可以背书转让。

申办流程: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单位并且结算方式选择支票结算的客户,均可以办理支票业务。

收费标准:目前我行支票手续费及工本费暂免。

 

三、委托收款业务

定义:委托收款是由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交易处理与托收承付基本相同。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票据到期日期10日。

申办流程:持票人至我行柜面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应按内容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托收凭证的第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四、汇兑业务

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我行加入了人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农信银等多种支付渠道,资金实时清算,方便快捷、手续简单,可在我行柜面、网银及手机银行等渠道上发起汇兑交易。

申办流程:汇款人需要至柜面办理汇兑业务的,按规定内容填写一式联《业务委托书》,并在第一联上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个人应在第一联上签字)

收费标准:目前在我行柜面、网银及手机银行上发起汇兑交易,手续费暂免。